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加依娜尔)今年以来,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坚持贯彻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努力为推动地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悉,木垒县人民法院截至目前共受理执行涉企案件95件,申请执行标的3979.5万元,结案46件,结案标的1364.7万元.在采取执行措施时创新执行举措,采取“放水养鱼”执行工作法,既保证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全部实现,又促进了被执行企业持续发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2016年10月,查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将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起诉至木垒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该公司向查某支付苯板款4.3万元。该公司不服本院判决,向中级法院上诉,中级法院于2019年8月1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查某向木垒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依旧未付诸行动。执行法官秉承着善意执行理念,一方面与当事人反复沟通联系,耐心细致释法说理,希望他们尽量采取“理性”的方式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严格执行规范化要求,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公司的银行账户、不动产等信息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在某银行有存款。后执行法官又考虑到被执行人为企业,眼下资金周转十分迫切,避免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官继续给被执行人做工作、讲道理。最终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偿还全部案款4.3万元,此案得以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本案中,执行法官坚持文明善意的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切实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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