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导报健康中国人系列活动组委会 主办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界视野 > 法院

新疆博湖县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

时间:2018-01-17 12:06:01  来源:健康中国人  作者: 阿孜古丽.阿德
导读:近日,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窃案件,2017年8月21日,被告人买某到博湖县团结小区受害人阿某家,叫其一起去博湖县电影院看电影,趁阿某不注意将其放置在电视机旁桌子上的苹果5S手机盗走,先赃物已追回归还阿某经该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被告人买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元。

   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阿孜古丽.阿德) 近日,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窃案件,2017年8月21日,被告人买某到博湖县团结小区受害人阿某家,叫其一起去博湖县电影院看电影,趁阿某不注意将其放置在电视机旁桌子上的苹果5S手机盗走,先赃物已追回归还阿某经该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被告人买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元。

  常言道:《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试问如此为人母胆怯行骗,怎能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教育孩子一定要言传身教,做好孩子的品行启蒙老师。

责任编辑:guanliyuan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