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导报健康中国人系列活动组委会 主办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界视野 > 法院

叶城县法院:审判创新模式助力社会管理

时间:2017-06-12 14:10:44  来源:健康中国人  作者:张明
导读:近年来,新疆叶城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审判职能作用,推行审判创新模式,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和稳定。

    健康中国人讯 (通讯员 张明) 近年来,新疆叶城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审判职能作用,推行审判创新模式,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和稳定。

  一是坚持“案结事了、官民和谐”作为行政审判目标。该院实行多元化协调机制,把协调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同时,耐心倾听诉讼当事人的心声,并通过现场勘测等亲临性措施做到"定分止争",使诉讼当事人服判息诉。通过妥善审理每一起行政案件,践行社会管理创新实践者的责任。

  二是实行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交流机制。该院在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新型、疑难的被诉行政行为及时反馈相关行政机关,并进行联席交流,以此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为。研究并探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事物,通过沟通,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与审判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信访行为及早预警,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做到防范于未然。通过充分发挥联席交流机制职能勇当社会管理创新的推动者。

  三是加强行政法律透明度及采取相关便民措施,促使司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活动,营造社会新风尚。开展庭审观摩和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庭审观摩增强司法透明度,力争取得以案说法效果,提升人民的法律知识及法律意识;通过法律宣传,现场解答,提高民众的法律保护意识,增强诉讼制度的知晓度,彰显司法魅力。开展“走访、驻点”活动,在相关行政机关及村委设立联络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驻点,了解行政纠纷的发展态势,协调解决非诉行政执行工作。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法院与行政机关、群众之间的互动,使法院充当了社会管理创新的促进者。

责任编辑:guanliyuan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