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热依罕姑丽·艾克木)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在诉前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2017年原告阿某按照被告高某的要求,在其工地开挖管道,共花费价格8450元,工作完成后,高某当场向阿某支付2000元,并承诺剩下款项一个星期内支付,但高某一直没支付。2023年11月,高某写下一份欠条,其内容约定为2023年11月30日前高某将还清剩下的6450元,但过了期限高某还是未支付欠款,阿某为维护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法院收案后,承办法官认真了解案件情况,考虑到涉案金额小,事实争议不大,法律责任较明确,法律关系清楚,决定选择调解的方式。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法院+工会劳动”工作调解室进行调解,通过法院和工会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场一次性付清原告的劳务费6450元,该案顺利调解并履行完毕。
劳动争议关系着千家万户,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关系着每一个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伽师县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方式,及时、快速、高效、妥善化解涉民生矛盾纠纷,同时通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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