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入刑最高可判7年
当前社会上“医闹”事件频发,严重扰乱医疗单位秩序。草案二审稿将以医患矛盾为由,故意扰乱医疗单位秩序,严重侵害医护人员身心健康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将其纳入刑法罪行。
草案二审稿拟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校车超载入危险驾驶罪
草案二审稿对危险驾驶罪进行修改补充,除了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之外,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也增入危险驾驶罪。此外,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也纳入其中。上述两项行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其负有直接责任的,也将被追刑责。
初次审议时关于“毒驾入罪”、“开车看手机入罪”等建议尚处于进一步研究中,暂未纳入草案二审稿中。
行贿犯罪提高量刑年限
草案二审稿提高了对为利用影响力向特定关系人行贿犯罪的量刑,改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此外,针对单位行贿,草案二审稿确定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主要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为恐怖活动出钱出力均犯罪
草案二审稿将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行为增加规定为犯罪,并明确对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追究刑事责任;将为实施恐怖活动而准备凶器或者危险物品,组织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人员联系,以及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等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完善偷越国(边)境的有关规定,对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提高了法定刑。 3/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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