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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司法局驻村“第一书记”李国永为民修路

时间:2015-09-16 10:45:20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蒋丙勇 李国永
导读:为贯彻落实全县网格化联系服务群众暨选派“第一书记”会议精神,今年6月份,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司法局选派大黄司法所工作人员李国永同志到大黄乡陈赵村担任“第一书记”。李国永同志到岗后,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积极在村庄内开展法治宣传、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还帮助村庄修路为群众解决了出行难题,得到了村民们的一致认可。

   为贯彻落实全县网格化联系服务群众暨选派“第一书记”会议精神,今年6月份,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司法局选派大黄司法所工作人员李国永同志到大黄乡陈赵村担任“第一书记”。李国永同志到岗后,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积极在村庄内开展法治宣传、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还帮助村庄修路为群众解决了出行难题,得到了村民们的一致认可。

  为了能了解村民的需求,李国永经常深入到群众中,通过拉家常的方式了解村民的所急所想。在与村民李大爷聊天时,他了解到村里的排水设施不完善,下雨天村庄内经常积水,而且村内只修了主干道,没修村民家门口的胡同路面,导致下雨天胡同里泥泞不堪,村民出行困难。李国永把此事暗暗记在了心上,召集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对修路一事进行了讨论,按照表决结果制定了铺设全村所有分街道及排水渠的工作计划。李国永将修路计划向局领导进行了详细汇报,局领导非常重视,经研究决定给予全面资金支持。得知县司法局派来的“第一书记”要帮村里修路的消息,村民们欢欣鼓舞,全民上阵,自发的组成了5个施工小分队,义务出工,不出几天,一条条平整的水泥路就通到了家家户户的门前,村内排水渠道也已完成施工。

  路平了,心情也好了,坐在家门口乘凉的李大爷喜上眉梢,“多亏了司法局给我们派来的“第一书记”,以后雨天再也不用担心出不了门了”。(通讯员 蒋丙勇 李国永)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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