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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出10项便民利民措施

时间:2013-09-28 11:28:50  来源:法制网  作者:佚名
导读:高架道路上发生事故难撤离?拍身份证照片要回户籍所在地?身份证挂失要30天后才能重新申领?丢了东西没报警还能找回吗?……今天,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推出10项便民利民措施。

    【解读】

  近年来,临时来沪外国人和常住外国人均呈稳步增长的趋势,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各类签证、居留许可的人数也相应增加。对此,上海市公安局根据外国人办证的需求和相关分县局出入境窗口的条件,不断增设外国人办证点。目前,本市办理外国人证件业务的窗口有8个,从2013年10月1日起,上海市公安局将在闵行区和闸北区增设2个外国人办证窗口,总数将增加到10个,弥补了本市西南地区和北部地区办证点的不足,进一步方便了外国人在沪办证。10个办证窗口的受理时间均为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具有统一的受理权限和办结期限。今后,上海市公安局将根据外国人的办证需求,逐步有序开设更多的受理点,给来沪投资、就业、居留、旅行的外国人予以最大程度的便利。

  六、上海公安门户网站上推出“招领平台”,将遗失物和原主不明的被盗抢物品信息通过互联网向市民公告发布,方便查找和认领。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对市民送交的捡拾物和原主不明的被盗抢物进行妥善保管。为了尽快将此类物品查找归还给失主,上海市公安局充分利用网络信息优势,在上海公安门户网站(www.police.sh.cn)建立了“招领平台”,将遗失物和原主不明的被盗抢物信息通过互联网向市民公告发布,增强市民对此类物品信息的可获性和可知性,从而提高物品的认领率。市民登录上海公安门户网站“招领平台”,就有可能查找到自己丢失或被盗抢的物品。

  【解读】

  “招领平台”分为2个部分,公安门户网站上的平台提供统一搜索界面,市民可以通过“物品名称”、“遗失地点”、“遗失时间”、“平台物品总数”等特征自动搜索和查询遗失物和被盗抢物信息。公安机关内部局域网则建立“管理系统”,由民警对遗失物和原主不明的被盗抢物进行信息录入、审核、发布和管理。两网通过交换平台实现数据交互,确保了网络和数据信息的安全和稳定。

  网上招领工作分为接收、招领和认领3个主要环节。公安民警在接收市民送交的捡拾物后,通过公安机关内部局域网上的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并根据物品特征和线索立即查找失主。对于24小时内无法找到失主的失物以及原主不明的被盗抢物品,公安机关将在公安门户网站上的“招领平台”发布“物品名称”、“类别”、“特征”、“遗失地点”、“遗失时间”、“联系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其中“物品特征”信息未全部发布,以便市民在认领物品时核实确认。市民查询信息后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公安民警取得联系后到公安部门核实认领物品。自8月16日试运行至9月26日,平台共发布信息数据612条,已被核实领取126件。

  七、推出假冒网站识别服务。

  在征信网提供互联网风险分析及预防服务,帮助互联网用户判断访问网站是否可信、是否为虚假诈骗“钓鱼”网站,并提出“放心访问”、“谨慎访问”、“不建议访问”等安全访问建议,避免网民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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