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春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内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4月20日,瓮安县消防法大队防火监督员深入猴场镇对辖区内文物古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中,大队监督员先后来到毛泽东行居、猴场会址等文物古建场所,重点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配备到位、是否完整好用、电路电线的铺设是否符合标准、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现象;保护区内是否设有相当数量的消防用水;重点部位是否设有明显的“禁止烟火”的标志;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同时,现场对单位的工作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灭火常识进行了随机抽查提问。检查中,大队防火监督员特别强调: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是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文物单位一定要把消防安全放在首位,要严格文物古建筑内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要加大对重点文物古建筑巡查检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增加灭火器、储备足够量的消防用水,尽最大努力减少和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通过此次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进一步明确了文物单位的责任,强化了管理意识,积极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为进一步预防文物古建筑发生火灾事故,提高消防安全能力打下了良好基础,有效确保了辖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角玲芬) 责任编辑:guanliy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