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大会
12月6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召开关于表彰全区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大会。在全区范围内共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69个,模范个人127名,宁夏石嘴山市消防支队警官王玉珏同志荣获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个人称号。
王玉珏同志代表石嘴山市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上主要对中国梦与当代青年使命、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相关工作进行了讲评总结。自治区党委政府号召各地、各部门(单位)和全区回汉各族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石嘴山消防支队警官王玉珏同志荣获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个人称号
王玉珏同志现任平罗县消防中队中队长,自2003年入伍以来,严谨求实、兢兢业业,处处以一名共产党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始终战斗在灭火救援保卫的第一线,共参加灭火、抢险救援任务4000余次,用青春和热血保卫着平罗县人民的幸福安宁,先后组织中队与15个单位建立了良好警民共建关系,长期资助两名困难学生;组织中队官兵定期到人员密集场所、学校、清真寺等场所进行消防宣传;并先后荣获总队“三等功“两次,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曲拥政爱民的赞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次此会议结束后,王玉珏同志表示要将会议精神落到实处,继续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将民族团结的精神发扬广大。(通讯员 刘宏兵)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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