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马伟)为深入推进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严管十条”工作,严防涉酒类道路交通事故,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渊泉高速公路大队立足辖区交管工作实际,强化分析研判、突出管控重点,加大酒驾醉驾整治力度,以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的高压态势,为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16日,大队在连霍高速瓜州收费站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11月16日上午8时30分许,渊泉大队民警依法在连霍高速瓜州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时,发现一辆川G*****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两眼通红,精神状态不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吹气时刻意躲避且车内满是酒味,民警立即阻止其驾车行为,并对该车驾驶员进一步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员尹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了解,尹某某驾车从新疆回四川,途径瓜州与朋友一起喝酒,早晨起床后,感觉意识已经清醒了,于是就驾车继续赶路,没想到还没上高速就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尹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一千元处罚。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尹某某的驾驶证将被记12分。
渊泉高速交警提示:渊泉高速公路大队将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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