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导报健康中国人系列活动组委会 主办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生活资讯 > 保险

江苏宿迁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时间:2013-08-22 15:59:52  来源:沭阳网  作者:佚名
导读: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对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对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一是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45%计算,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0%计算;二是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从每人每月548元调整到718元,最高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三是对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每月低于718元的,按照新标准执行。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