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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定远县入围11个大病保险试点县

时间:2013-07-10 16:05:59  来源:皖东晨刊  作者:吕静远
导读:安徽省发改委等六厅局《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已出台,定远县作为安徽省11个大病保险试点县之一,也是 滁州市唯一纳入试点县的地区,已经正式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在确定商业保险公司并敲定实施细则后,预计8月可正式运行。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安徽省发改委等六厅局《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已出台,定远县作为安徽省11个大病保险试点县之一,也是 滁州市 唯一纳入试点县的地区,已经正式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在确定商业保险公司并敲定实施细则后,预计8月可正式运行。届时,参合患者只要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都可享受大病保险政策。

  2万起付线,超过可报销

  记者了解到,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按每年度每参合人口15元的标准从新农合基金中列支,不需参合农民个人负担。定远县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参合农民,在他们的住院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参合年度内个人累计合规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新农合大病保险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据悉,定远县将大病保险起付线设定为2万元。对于是否能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定远县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新农合起付标准以下个人自付部分、在省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及V类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等16种情况不纳入范围内,患者还需向卫生部门具体了解。

  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分段补偿比例(暂定)

  费用分段省内医疗机构补偿比例省外医疗机构补偿比例0-2万40%35%2-5万50%45%5-10万60%55%10-15万70%65%15万以上80%75%注:新农合大病保险单次补偿,凡合规可补偿费用中含有省外住院医药费用,一律执行省外医疗机构补偿比例

  据悉,大病患者可选择以单次住院费用结报大病保险补偿,也可选择以多次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累计费用结报大病保险补偿。可补偿费用计算公式为:参合患者合规的住院费用及特慢病门诊费用-新农合已补偿费用-原新农合补偿起付线(多次住院的,累计计算)-大病保险起付线。同时,可补偿费用采取分段补偿形式,最高可补偿80%,自付部分越高,

  报销比例也越高(详见表格)。

  “参合患者需先办理新农合补偿,后办理大病保险补偿。”定远县新农合负责人李辉告诉记者,接下来该县将大力宣传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相关政策,让更多患者了解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具体标准,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记者 吕静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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