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事业单位改革已经进行了近20年,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环节——人事管理立法工作,也早在2003年被提上日程,但直至11年后,《条例》才出台。2011年7月,事业单位分类、编制管理、财政政策、国有资产管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职业年金办法等10个配套文件印发。
当前,随着公考大军的不断加大,“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公考热潮更是有增无减,收入稳、地位高、福利好成为公务员身上最耀眼的“光环”。
然而,由于公务员“逢进必考”被执行得比较到位,事业单位渐得人们的青睐。因而,更需要对事业单位进行应有的改革,让某些“南郭先生”不再能够“滥竽充数”。
虽然事业单位在改革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阻力和不确定因素,但是改革就会有阵痛,不能让少数人的利益影响了绝大数人的利益。
事业单位作为国家的一个庞大群体,拥有110多万个单位,职工数量超过3000万人,是我国国有单位中人员总量最大的部门。但是,从各个方面来看都存在较多的问题,比如人员机构臃肿,人员搭配不合理,工资制度不健全,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善等等。
所以,此次条例的出台,就是即将把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这将有利于达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许杰)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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