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改进作风提效能 务实为民谋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山东省垦利县司法局积极推进各类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通过发挥调解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企业平稳发展“把好脉”。
建立企业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与县总工会联合成立企业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研究制定开展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相关制度措施。
在县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在县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设立专门调解室。目前,已在万达、胜通、新发药业有限公司等39家企业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
“四个统一”做好硬件建设。根据企业实际,企业人民调解组织的设立做到四个“统一”,即有统一的标识、标牌、印章和工作台帐。有条件的企业应提供相对固定的调解场所。
健全完善调解制度。为促进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稳步有序开展,新设立的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和完善纠纷排查制度、重大纠纷快报制度、纠纷登记制度、当事人回访制度、例会制度等工作制度。
今年以来,各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5次,预防纠纷147起,调解案件179,调解成功175件,有利地促进了企业的和谐发展。(刘英霞)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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