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贵州省罗甸县工商局采取给微型企业搭建融资平台等措施,帮助微型企业发展。共发展微型企业27户,带动就业273人。
对辖区内微型企业进行调查走访,了解目前各微企创业者与金融机构衔接后遇到的贷款融资难题,主动参与协调金融机构商讨有效解决对策,为其融资贷款困难想办法、出主意,找切入点进行解决。
与金融机构对接,搭建微型企业融资平台,不定期组织金融机构与微型企业的座谈会,为微型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及时解决微型企业融资贷款问题。
积极向微型企业宣传国家《物权法》、《担保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介绍工商部门动产抵押登记职能和为企业搭建融资平台的工作举措,为微型企业提供现场咨询,有效帮助微型企业得到更多的融资信息。
做好事后监督管理工作,把动产抵押监督管理工作作为部门年终目标考核指标。分户责任到人,对动产抵押登记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主体资格和登记范围的合法性、填报内容的准确性以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避免了虚假抵押、重复抵押和恶意抵押等违法抵押登记行为的发生,确保事后监督落到实处。
对微型企业动产抵押实行准入“零门槛”、登记“零收费”、服务“零距离”的优质服务,在保证抵押登记程序合法有效的基础上,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跟踪回访,确保融资贷款顺利到位。(黄笛 兰成勇)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