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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插上“法治之翼”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时间:2013-07-12 14:53:16  来源:新华报业网  作者:蔡逸
导读:“今年是我省经信系统立法工作量最大的一年。”在7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江苏省省经信系统法制工作座谈会上,省经信委副主任高清透露。

  “今年是我省经信系统立法工作量最大的一年。”在7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江苏省省经信系统法制工作座谈会上,省经信委副主任高清透露,7月5日,省政府刚刚出台了《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的办法》。目前,省经信委正在开展《江苏省企业技术进步条例(修订)》的调研工作,积极鼓励企业技术进步,扶持引导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同时,江苏省首个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的地方性条例——《无锡市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条例》也有望年内出台。

  加快立法,为转型升级增动力

  “省经信委承担着江苏省主要的经济和信息化立法项目。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将不断跟踪产业升级步伐,使立法与产业发展整体配套。”据省经信委法规处负责人介绍,目前由省经信委起草和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有《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等9个;由省经信委起草实施的政府规章有《江苏省节能监测办法》、《江苏省企业征信管理办法》、《江苏省个人征信管理办法》等5个。

  “十二五”期间,省经信委将经济发展、信息化发展、中小企业促进、能源和综合利用等作为经信立法的重点领域。其中,2011年出台的《江苏省信息化条例》填补了国内信息化立法的多项空白;同年出台的《关于治理规范涉企收费的政策意见》取消或取缔了30个收费项目,降低了4项收费标准,每年为企业减负约9亿元。

  今年,省经信委修改完善了《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的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上报省政府。目前,省经信委正在配合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积极推进《江苏省企业技术进步条例(修订)》的相关调研工作。

  创新管理,有力化解社会矛盾

  在服务企业的同时,省经信委注重引导企业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相统一,将法制工作渗透到服务经济发展的全过程。

  今年以来,江苏省经信系统围绕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注重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认真办理了南京三乐电子微波器件研发及产业化楼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复议案件,积极协调多方资源,耐心细致调解,妥善处理纠纷。此外,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为南京市关闭某水泥企业行政纠纷、常州经信委电力处罚纠纷等进行协调,并出具法律意见。

  同时,起草制定了《省经济和信息化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问题的发生。

  此外,还指导各市在落实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工作中,综合运用法律法规、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处罚、行政补偿等手段,对因行政瑕疵出现的行政投诉纠纷进行释法和政策解释工作,避免了矛盾恶化。

  今年,省经信委还制定下发了《全省经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工作要点》,为全省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创建法治企业,为发展实体经济护航

  为夯实企业转型升级的法治基础,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省经信委大力开展了法治企业的创建活动。

  目前,全省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人数已近3500人,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了企业法制工作机构。近年来,省经信委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下发《关于在全省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的通知》、《江苏省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实施细则》,先后有58家企业进行了总法律顾问试点。目前,78%的省属集团已建立法律事务机构,部分重要子公司也设立了法务部门,并配备专兼职法务工作人员。

  去年以来,省经信委积极指导企业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组织企业学习贯彻新颁发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指导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规章制度、企业合同、重大决策的审核,推进全省企业构建以合同管理流程为重点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平台建设。目前,江苏省规模以上企业对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率已达100%。

  此外,江苏省还组织法官、律师、高校法律专家,在全省重点企业开展了法律风险防范咨询与制度建设活动。“法律专家团”先后深入全省50多家重点企业,指导企业建立风险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受到企业好评。(记者 蔡逸 实习生 赖欣通讯员 王冬青 王勇斌)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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