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被特赦的不是刑罚尚未开始执行的犯罪人,而是服刑改造了一定期限,并且经过评估认定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服刑罪犯:一是2015年1月1日以前正在服刑的罪犯,即已经服刑改造了一段时间;二是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服刑罪犯不能特赦。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设定一定的服刑期限,既是为维护刑事判决的稳定性和严肃性,也是为了更好地判断其释放后是否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
□意义
沿袭慎刑恤囚传统突出以德治国仁政思想
对于新时期特赦的政治意义,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北师大刑科院特聘教授高铭暄表示,70年前,中国人民经过14年艰苦卓绝的抗战,取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为了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我国将根据惯例并参照各国做法,于2015年9月3日前后在北京隆重举行纪念活动,包括举行纪念大会、阅兵式、招待会和文艺晚会等,而特赦部分服刑罪犯无疑也是系列纪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铭暄表示,通过施行特赦这一重大举措,充分展示了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我国的综合国力,凸显了党和国家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会显著增强民族凝聚力,极大提升和振奋国民士气。 8/11 首页 上一页 6 7 8 9 10 11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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