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县级投融资平台推进工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年底前,每个县(市)、区都要建立和完善一个综合性投融资平台,以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促进工业园区和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根据《意见》要求,2013年年底前,按照“1+1”模式,每个县(市)、区都要建立和完善一个具有现代企业制度,集融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投融资平台(以下简称县级投融资平台);每个省级工业园区,都要设立一个由县级投融资平台控股的、综合性园区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园区开发公司)。
同时,对已设立多家投融资平台的县(市)、区,要对其债务进行分类清理和规范,实施有效整合,改造成为有现金流和净收益的经营性投融资平台及园区开发公司。
具体工作中,要坚持政府主导原则,有效整合政府资源、资产、资金、资本,有重点地吸引战略投资者和民间资本参与,搭建大平台,实现大融资;以市场为引导,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政企分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项目为载体,通过项目融资,投资项目盈利,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意见》中指出,搭建县级投融资平台,要着眼于提升综合实力和融资能力,围绕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建设和县域中小企业发展,充实完善已有平台或整合组建新的平台。园区开发公司作为县级投融资平台的控股子公司,主要是授权经营和建设开发工业园区,负责运作政府性建设资金和统筹利用园区资源、资产和资本,逐步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培育直接融资能力,重点任务是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
《意见》要求,要积极拓展县级投融资平台和园区开发公司融资渠道。积极争取政策性贷款,特别是国家政策性银行的信贷支持;创新直接融资方式,探索资产证券化途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创新项目融资,大力推进工业园区、“三农”、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建设投融资;有条件的县级投融资平台,应积极尝试平台公司的股份化,或通过新组建公司的形式(采取“1+N”模式),积极引进战略投资和吸引社会资本,扩大融资规模,不断满足日益扩大的资金需求。(首席记者 靳晓磊)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