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变动情况,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上一年度的3364元提高至3760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1880元。
据介绍,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2012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按照公积金缴存上限的计算公式——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个人缴存部分和单位缴存部分的上限各为1880元。因此,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定为3760元。
据了解,每年7月1日起,根据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变动情况,北京市将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原则上不允许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突破缴存额上限。(记者 孔祥鑫)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