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获悉,从6月7日零时起,海南省调整成品油价格,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降低95元、90元。调价后,90号、93号、97号汽油和0号柴油的最高零售价格分别为7.66元/升、8.29元/升、8.8元/升和7.08元/升,分别比调价前下降0.07元/升、0.08元/升、0.08元/升和0.07元/升。
省物价局规定,调整后,我省90号、93号、97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吨最高零售价格分别为9025元、9567元、10108元和8205元。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海南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降低。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倒扣不低于335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
省物价局规定,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省物价局根据油气价格联动的有关规定,将我省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从5.01元/升调整为4.96元/升。另外,根据油运价格联动的有关规定,将我省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标准从0.030元/人公里降低到0.025元/人公里。(程娇)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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