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葛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近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辗转千里,成功扣押回葛某的一辆价值100余万的豪华轿车。
吕某与葛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于去年11月9日作出终审民事判决,判处葛某于规定时间内偿还吕某17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由于葛某不主动履行偿还义务,吕某于今年1月4日向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葛某偿还借款本息共计170余万元。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葛某跟法院玩起“躲猫猫”,法院执行法官针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快速出击,通过房产管理局查封、冻结了被执行人葛某在某县的三套房产,但三套房产市值远未达到案件标的。此时被执行人依然我行我素,继续规避执行。为此执行法官多方查证,得知葛某名下还有一辆豪华轿车,根据这个线索发现葛某目前在千里之外的石河子市。为了早日实现申请人的债权,执行局制定了强制扣押该车的方案。执行法官当即辗转千里到达该市并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将被执行人葛某及其车辆控制。
在与被执行人葛某的接触中,虽然被执行人葛某极为抵触,不愿把车辆交出;但扣车方案制定的周密,执行法官拿出提前准备好的拘留决定书,准备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被执行人见此立即交出车辆钥匙并表示将尽快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目前已顺利将该车扣押至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员:胡正伟)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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