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8日,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将一名与交警玩“躲猫猫”的无证驾驶人行政拘留3天,该司机后悔不已。
据记者了解,2016年1月27日上午10时许,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251省道葛公河路段开展检查时,发现一辆牌号为粤SS345G的白色小轿车形迹可疑,民警遂示意其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该车驾驶员称,由于有急事需要办理、出门急,驾驶证、行驶证均未带在车上,民警遂通过警务通查询该驾驶人和车辆信息,经查询得知此车的信息 ,但始终查不到驾驶人的信息,民警遂将该车扣回大队,并做进一步调查。
经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明,该驾驶人龙某,于2014年8月在广东打工时购买了该车,同年12月,请朋友将车开回南漳,然后,自已就在早上或者是夜晚跑一些偏僻的地方载客挣取生活费,不料,今天跑到偏僻之处仍被交警查获。
据悉,龙某得知要被行政拘留3日,处罚1000元时,龙某后悔不已。(王旭东 通讯员 邓丽)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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