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交警查获的非法营运面的车
11月20日,福泉市交警和运管联合执法人员借马场坪城区赶集日为契机,依法查处又一起非法营运面的车,最终被处以万元罚款。至此,从今年10月份以来,福泉交警和运管已依法查处7起非法营运车辆,处罚均在1万元至3万元。
2015年11月20日上午9时许,福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马场坪城区赶集日为契机,联合运管执法人员在马场坪城区开展非法营运整治行动。行动中,民警坚持逢车必查原则,重点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民警在对一辆悬挂贵JE92XX号银色面包车例行检查时,该车驾驶员以各种理由拒不出示证件,且无法提供客运车辆准运证。民警随后询问在车内的3名人员得知,驾驶人向他们每人收取人民币4元,从双谷村出发送往马场坪城区赶集。由于该车涉嫌非法营运,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暂扣调查。
目前,涉嫌非法营运驾驶人杨某某(男、持C1E驾驶证、福泉市人、37岁)驾驶贵JE92XX号小型普通客车因非法营运已被运管部门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通讯员 易盛武)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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