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保障客运车辆安全营运和乘客人身财产安全,贵州省遵义县公安局交警交警大队利用“GPS卫星动态监控系统”,成功查获多起营运客车超员的违法行为,并给予了严厉处罚。
今年年初以来,遵义县天池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客运汽车多次发生超员违法行为;贵州省遵义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白分公司下属的贵CXXXXX号等客运汽车也多次发生超员违法行为。
遵义县公安局交警交警大队根据“GPS卫星动态监控系统”记录及时查处了遵义县天池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省遵义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白分公司两家单位营运客车违法超员行为,接着交警大队多次派员前往两家单位督导检查,但两公司置若罔闻,违法超员行为还是继续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4款之规定,对运输单位的客运车辆载客或货运车辆超载,经处罚不改的,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可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因此遵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分别对超员2次以上的遵义县天池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贵州省遵义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白分公司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分别行政罚款5000元。(通讯员 龚庆波 陈秀光)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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