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福泉一男子刚考过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安全文明常识还没来得及考,驾驶证未到手,该男子就大胆开着一辆小车上路行驶。当行驶至205省道枫椤街路段时,被福泉交警当场查获。
9月1日上午,福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205省道枫椤街路段执勤,在对一辆悬挂贵JW6113号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段某称忘记带驾驶证,民警便进一步对其进行检查。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驾驶人段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已通过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但还未进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段某(25岁、江西省人)无证驾驶,已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通讯员 易盛武)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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