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在大队长李官义的安排部署下,副大队长赵志强组织事故处理中队办案民警召开案情分析会,并成立“5·20”专案组,通过走访、比对、排查等手段,全力开展侦破工作。专案组民警兵分三路展开调查:一路到附近村庄排查走访,寻找线索;一路继续到现场勘查;一路查看沿线路段监控录像。因现场附近无监控设备,在调取附近的监控和抓拍图像却没有发现嫌疑车辆,民警又进一步把监控范围扩大到周边10公里的抓拍和监控,对60辆与事故现场遗留碎片相仿的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资料进行核查比对,将肇事嫌疑车辆的范围缩小为7辆货车,并与其车主逐个联系核查。在核查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B**812大同牌照的普通货车有重大嫌疑,其经过此路段的时间符合案发时间段。通过车牌调查该机动车所有人信息之后,大队长李官义亲自带队赶赴车辆所有人户籍所在地应县,在应县警方的配合下,深入车辆所有人何某家中进行摸排走访,在民警强大的心理攻势下,何某的妻子称丈夫从家中拿钱出走后再没有回来,随后民警在其家中附近蹲坑守候,也没有发现有用的线索,案件一时搁浅。在案件陷入僵局之后,大队民警通过特情反应,称何某让其妻子来大队事故中队打探案情进展情况,随即民警根据特情反应的信息,在鄯阳西街城区法院附近将肇事嫌疑人何某抓获。经审讯,何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从何某朋友的养殖厂查获的肇事车辆碰撞痕迹与事故现场遗留碎片完全吻合。
至此,经过大队民警的不懈努力,历经两个半月的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专案组民警终于卸下了心里的大石头,也可以告慰受害者与受害者家属。
根据肇事司机何某交代,肇事后因为自己未考取驾驶证、车辆没有保险也没有检车,既怕法律制裁又怕对方讹住,所以事故发生后,何某下车看了下伤者拨打了“120”后就驾车逃逸了,在事故发生9天后,何某才初次取得“B2”型驾驶证,出事后,把车藏到朋友的养殖厂,回家和妻子说自己出事了拿了点钱后换了手机号码就一直四处躲藏至今,自己觉得事情过去这么长时间了,遂派人前往朔城区交警大队打探情况,不想被细心民警发现。(通讯员 张幸福 王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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