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7日,遵义县公安局三岔派出所根据杨某的血液乙醇含量检测依法实施传唤,办理一起涉嫌危险驾驶案。
1月16日10时,遵义县公安局三岔派出所利用赶集时间在三岔镇街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当场查获杨某酒后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而杨某从来没有参加过驾驶培训;执勤民警当即抽取杨某血液送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经法医司法鉴定,杨某的血液乙醇含量为195.62 mg/100ml,明显涉嫌危险驾驶。
1月27日,遵义县公安局三岔派出所传唤杨某,他对醉酒驾车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杨某(男,31岁,家住贵州省遵义县三合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遵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通讯员 龚庆波 陈秀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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