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11月19日山东蓬莱校车事故发生以来,郯城县交警大队认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汲取教训,抓住关键,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大力推进“五项整治”行动,有效防止类似交通事故再次发生。
全面抓好源头监管。大队积极会同教育部门以农村幼儿园、中小学为重点,逐校逐人全面摸排本地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数量、安全性能及运行情况,逐级领导签字,建立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台账,实行户籍化管理。
全面抓好宣传教育培训。大队积极联合安监局对全县小学、幼儿园负责人进行校车安全培训。积极会同各乡镇党委,对幼儿园所在的村街负责人、幼儿园负责人进行了全面培训,并逐级签定了责任书、承诺书。同时,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提示、交警微信微博等形式,加强对校车驾驶人、校车承包经营者、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学生家长等群体点对点安全提示,确保每一位校长、园长,每一位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人,每一位车辆所在单位的法人代表、安全经理,每一名学生家长人人受到教育。
全面抓好路面巡查。大队进一步加强路面巡查,对在巡查地程中发现的13起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开具万元以上罚单,有力震慑了此类交通违法行为。
全面发动社会群众。大队通过建立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自觉监督举报非法接送学生车辆,自觉抵制乘坐不符合安全性能的校车,形成良好的校车安全社会氛围。
全面强化应急处置。大队认真总结往年冬季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和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情况,科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安排应急处置力量,一旦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发布预警指令和信息,提高勤务等级,强化巡逻检查,全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同时,针对冬季学生入学、放学时间和特点,科学调整冬季勤务部署,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三长”负责制,采取定点检查与机动巡逻相结合、交叉互查等勤务方式,最大限度把警力投入到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环节,确保不漏管不失控。(通讯员 王艳运)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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