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7日,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载货像蜗牛一样 “四超”车(超宽 超高 超长 超载)在马场坪匝道口行驶时,被交警巡逻查获,分别被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和200元记3分的处罚。
17日21时许,福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福泉市马场坪匝道口时,看到一个庞然大物在公路上准备从马场坪匝道口驶入高速公路,车辆在转弯过程中货物发生倾斜,十分危险。民警立即通过喊话器拦停该车进行检查。该车满载废纸物品,货物宽度超出车厢两侧各1米,长度超出车后档板1米,高度3.5米,超高1.5米。后经过磅称重,货物重量超出行驶证核载质量,该车严重违反车辆装载规定,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据查,该车驾驶人姚某某(持C1驾驶证)介绍,车载货是在福泉城区搜集的废品,准备运往贵阳销售,为多赚点钱才装成这个样子。
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姚某某因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和超载不足20%分别被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和200元记3分的处罚。(通讯员 易盛武)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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