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集中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朔州市朔城交警大队力求通过开展集中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专项工作,完成支队下达的朔城区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4813辆的任务,实现机动车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全区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大队要求主动作为,强力推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环保、财政、国资委、发改、交通运输、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建立组织有序、沟通顺畅、行动迅速的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大队通过专项工作,协调环保、财政、国资委、发改、交通运输、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建立健全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长效综合监督管理机制,使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讯员 王素清 贺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