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落实支队“黄标车”整治工作部署要求,9月22日,山东省郯城县交警大队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了“黄标车”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大队采取定点查纠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民警在李庄、马头、高峰头、城区等设置6个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对达到报废标准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扣留并强制报废;对无检验合格标志或伪造变造检验合格标志上路行驶、未粘贴、未申领绿色环保标识的车辆,一律按照黄标车的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大队还结合“四非”整治工作加大对大货车、工程运输车的整治力度,净化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当天,大队出动警力56人,查纠交通违法行为137起,依法扣留违法行为车辆13辆,有一辆“四不像”被强制切割报废。(通讯员 王艳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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