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福泉市交警大队在城区开展“打四非查四违”时,依法查获一男子赤着光脚驾驶轿车,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被处扣驾照1分,罚款20元。
当晚21时20分许,一辆悬挂贵JAW0XX号中华小型轿车从马场坪方向朝福泉城区驶入,被正在城区开展“打四非查四违”的卡点执勤民警拦下来进行例行检查,当民警让其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时,但驾驶员迟迟不愿下车,极力辩解。原来驾驶人是怕光着脚板开车,担忧被交警发现后被处罚。最终还是被执勤民警发现。民警指出驾驶人赤脚是不能驾驶车辆时,驾驶人理直气壮的说道“打光脚板开车很舒服啊,夏天特别凉快!”通过民警耐心的解释:“赤脚开车,容易出汗,踩刹车、离合时还容易发生打滑现象,如果遇突发情况需要紧急制动因为打滑,后果将不堪设想。”驾驶人才意识到了自身错误,并主动将放在车内的鞋子穿上。
最终,王某某被处罚记驾照1分,赤脚驾车被处罚款20元。(通讯员 易盛武)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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