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引导、教育本单位及社会群众增强全民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行为,深入推进全县“四德”工程建设,山东省郯城交警大队自2014年3月4日至12月31日,在辖区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美德郯城”建设活动。
紧紧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为载体,以新闻媒体为依托,组织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通过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文明交通参与者评选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常识和礼仪,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逐步养成遵章守法的交通行为习惯。利用车友会、汽车俱乐部、汽车安全组织等团体和组织的作用,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深入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场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巡讲活动。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评选全县“交通安全文明学校”,交通安全作文比赛、网上知识竞赛等活动,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工作。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及记满12分驾驶人再教育内容。进一步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开展对营运车辆驾驶人交通文明素质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有超员20%以上、酒后驾驶、超速行驶5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人的源头监管。在报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广泛宣传文明交通知识和基本要求,监督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利用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设置的媒体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在街道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使文明交通出行家喻户晓。
认真排查治理本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进一步完善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优化区域路网交通组织,合理设置停车泊位,完善道路车速控制、防护设施、施工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提请县政府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加强对非现场处罚装备的管理和维护,坚持对含有测速功能的非现场执法装备和酒精检测仪进行年度检测标定,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
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以开展创建“文明示范标准岗”为载体,不断提升交通民警执法形象,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科学管理水平,切实将“文明示范标准岗”打造成执法规范形象岗、交通安全宣传岗、便民利民服务岗,人民群众满意岗。要提升交通协管员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劝阻和处置能力,积极联合共青团县委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对交通文明志愿者的培训,提升志愿服务的到岗率,规范和提高志愿者的宣传、劝导能力和值勤形象。(通讯员 王艳运) 责任编辑:guanliy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