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晚8时许,山东夏津县省道254线南城镇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将一名正在横穿马路的行人撞伤后逃逸。接警后,夏津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据目击者反映,只看到一辆红色汽车撞人后向南逃跑。民警通过勘查,在现场南侧公路边缘发现一指甲盖大小的碎片和一学生用直尺大小的黑色塑料壳,经技术人员比对分析,确定小碎片为汽车转向灯玻璃罩上掉落的,黑色塑料壳为汽车顶部行李架掉落的,但因残片上没有配件编号,因此无法确定车型。为寻找线索,办案民警调取现场附近一家加油站的电子监控,对案发前过往车辆进行分析,经连夜分析总时长达3个多小时的监控录像,初步确定案发前在现场南加油站附近出现过的一辆红色两厢轿车有作案嫌疑,该车车顶有行李架,是在案发时间段唯一经过的带李架的轿车。但由于光线不明和监控角度问题,无法看清车牌号。
办案民警将嫌疑车辆的截图制作成照片,对现场附近住户、企业、饭店等进行了走访,终于获取了一条非常有价值的线索:据一名群众反映,南城镇村民李某有一辆红色两厢轿车,与出现在案发现场的肇事车辆极其相似;不仅如此,而且还有一点非常可疑:李某是一名货车运输司机,他几乎每天早晨驾驶这辆红色轿车到停车场来开停放在那里的大货车,但案发当天晚上,李某将大货车停在停车场后,第二天早晨李某却没有像往常一样出现。民警于是认为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迅速赶到李某家中,在其车库里找到了那辆肇事轿车,轿车的行李架及转向灯玻璃罩破损处与现场遗留的残片完全吻合,李某也对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至此离案发仅16个小时。
据李某交代,事发当晚,他开大货车跑运输从泰安回到夏津,将车停放在现场南附近停车场后,在附近一饭店吃饭后驾驶肇事轿车回家,行驶至案发现场时,因开了一天车感到精神疲惫,一不留神撞上了前方顺行的受害人,因害怕承担责任,于是驾车逃逸。
目前,李某已被拘留。(通讯员 滕兆来)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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