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地区两级法院集中开展了对警车专(兼)驾驶员的专项教育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法院警车和公务车辆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教育活动要求:一要认真汲取教训,切实提高认识。广大警车专(兼)驾驶员要认真汲取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警车违规事件的教训,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摒弃特权思想,保持和发扬司法警察队伍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切实维护好人民法院和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二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杜绝违规行为。广大警车专(兼)驾驶员要严格落实关于警车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在执行非紧急职务中使用警灯、警报器,要做到文明、安全驾驶。三要认真履行用车审批制度,所有车辆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在车辆的使用过程中要服从办公室的统一调拨和管理。四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非执行公务活动将警车停放在饭店、酒楼、娱乐场所和风景区等场所。五要落实“四个从严”,坚决遏制不良作风。地区两级法院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在警车使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做到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查处、从严管理,坚决防止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自集中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以来,广大驾驶员对规范警车使用管理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通过定期对警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任何警车使用违规违纪的行为,确保了警车安全、文明使用,用实际行动树立了哈密法院的良好形象。(通讯员 毛新江 冯珊珊)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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