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增强群众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能力,山西省右玉县交警大队在辖区玉羊街成立了“交通安全示范街”,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在推进“交通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过程中,右玉交警大队要求沿街各单位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社会单位要100%确定交通安全管理人,并依法备案或者登记;单位要组织具有驾驶证的员工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单位车辆不存在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所有驾驶人不能酒后开车、开车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系好安全带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交通安全标语;临街单位设有LED显示屏和楼宇电视的,要插播交通安全提示标语及交通安全宣传视频资料;有车辆监控控制室的单位,值班操作人员要熟悉定位系统,并熟练掌握超速及超员的报警方法。(杜鹏飞 李国义)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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