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交警部门从6月11日12时起,将对沿江区域进行交通分流。
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11日12时至12日12时,为保障市民在江边活动的交通安全,松花江两岸(市区段)滩涂湿地将禁止机动车驶入或停放。
二、11日17时至12日12时,道外二十道街、北环路、友谊路、友谊西路、阳明滩大桥、翔安南大街、世贸大道、松北大道、中原大道、松浦大桥所围成区域内的道路,以及江湾路(阳明滩大桥至四方台大桥)、哈药路(前进路至友谊路)、经纬街(经纬十一道街至友谊路)、尚志大街(石头道街至友谊路)、地段街(石头道街至友谊路)、景阳街(南马路至大新街)等路段为市民活动和通行的重要区域,交管部门将加强对上述路段的交通管理,并将根据交通流量情况适时采取分流管控措施。
三、11日17时至12日12时,九站街、通江街(友谊路至防汛路)、尚志胡同(友谊路至防汛路)和井街为市民密集活动的区域,只准许沿街单位和居民的车辆驶入或驶出,禁止其他机动车辆驶入。
四、11日17时至12日12时,防汛路(二十道街至友谊路)和江湾路(松北大道至四方台大桥)为行人活动区域,禁止机动车驶入或停放。
五、为保障市民节日活动期间的交通畅通,11日17时至12日12时,下列道路将禁止机动车临时或长时停放:松花江公路大桥、松北大道(松花江公路大桥至世贸大道)、太阳大道、友谊路、大新街、哈药路(前进路至友谊路)、尚志大街、地段街(石头道街至友谊路)、一面街、景阳街、道外北十四道街。
六、去往江湾路沿线游玩的车辆,可停放在世纪大道停车场;去往太阳岛游玩的车辆,可停放在月亮湾停车场或织女路两侧;去往防洪纪念塔广场、九站广场、通江广场、景阳广场游玩的市民,请将车辆停放在友谊路(大新街)以南的停车场内,友谊路、大新街及友谊路(大新街)以北的区域将禁止机动车停放。
七、前往松花江江边踏青游玩的市民,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或渡船前往;自驾游玩的车辆,须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守法行车,按位停车,禁止占用车行道、人行道或绿地停放车辆。(岳云雪)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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