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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发布河南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

时间:2022-06-01 16:47:37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曹军舰 陈伟霞
导读:2022年6月1日,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炉安同志通报了郑铁两级法院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发布了河南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樊桓锐副院长介绍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六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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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报道讯(曹军舰 陈伟霞)2022年6月1日,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炉安同志通报了郑铁两级法院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发布了河南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樊桓锐副院长介绍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六大典型案例。

  宋炉安院长在通报中指出,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郑铁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涉黄河流域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233件,审结1209件,结案率98.05%,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81.78%。其中刑事一审案件432件,审结424件,民事一审案件36件,审结32件,行政一审案件765件,审结753件。同时郑铁两级法院在专业化审判、府院联动、跨区域协作、恢复性司法、环保法治宣传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积极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依法公正审判案件,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和综合治理

  一是依法审理环境污染类案件,助力打赢黄河流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刑事诉讼震慑作用,严惩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类犯罪行为,特别是直接危害黄河水质安全的犯罪行为,确保黄河流域生态安全。郑铁两级法院共计受理污染环境罪刑事案件10件,审结10件,给予刑事处罚34人。发挥民事诉讼损害填补作用,依法追究污染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同时注重替代性修复责任的适用,助力黄河流域产业结构绿色转型,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郑铁两级法院共计受理环境污染民事案件7件,审结7件,其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6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件1件。发挥行政诉讼预防污染作用,加强对污染物排放许可、环境信息公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的审理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强化环境污染执法力度,确保环保法律法规落实到位。郑铁两级法院共计受理涉环境污染行政案件53件,审结49件。

  二是依法审理生态保护类案件,维护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平衡。加强黄河河道、岸线等重点区域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黄河河砂的犯罪行为,保障黄河河道及堤坝安全,保护沿岸生物栖息地,维护黄河岸线生态系统平衡。郑铁两级法院共计受理因盗采河砂引起的非法采矿罪刑事案件29件,审结27件,给予刑事处罚52人,其中5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依法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案件,保护黄河水域生物多样性,维护黄河水体生态系统平衡。郑铁两级法院共计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案件167件,审结165件,给予刑事处罚252人。重视生态保护湿地、自然保护区等功能区保护,严惩重点生态功能区,特别是生态屏障功能区及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内的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黄河流域生态屏障功能。郑铁两级法院共计受理盗伐林木罪刑事案件8件,审结7件;滥伐林木罪刑事案件35件,审结35件。坚持综合裁量、宽严相济、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审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等涉野生动物资源类案件,保护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

  三是依法审理河道滩区治理案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助力黄河流域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重视涉黄河滩区及河道内违法建筑拆除案件的审理,强力支持河南省推行的沿黄生态廊道建设等重大建设及“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等专项整治活动,助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恢复。郑铁两级法院共计受理涉黄河滩区、河道内违法建筑拆除行政案件166件,审结166件。妥善处理涉黄河滩区移民迁建案件,实质化解社会矛盾,保障滩区移民迁建工作平稳有序进行。郑铁两级法院共计受理涉黄河滩区移民迁建案件161件,审结161件。

  二、创新审判机制,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

  一是建设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立环境资源法庭,实行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机制,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

  二是打造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队伍。组织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培训及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深入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实地调研,努力打造一只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的环境资源审判队伍。

  三是探索环境资源智慧审判新模式。高度重视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的运用,大力推进在线立案、线上开庭、网上办案等工作,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诉讼服务渠道,最大限度提高诉讼便利程度。

  四是构建流域内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一体化格局。通过跨域立案、巡回审判、审判协作和协调联络机制,强化与流域内非集中管辖法院的司法协作,为流域内群众提供高质量、零距离司法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三、强化协调联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

  一是强化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推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河南黄河河务局联合发布《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加强协作的意见》,明确铁路法院与黄河河务部门在司法保护基地建设、环境司法修复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审判机制等方面的协作内容,同时注重常态化沟通协调,与黄河河务局、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环保组织、企业团体等召开23场座谈会,深入交流研讨,协同推进治理。

  二是延伸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司法建议工作,累计发出司法建议92条,有效堵塞生态环境治理漏洞,促进行政机关环保执法能力提升。及时向流域内公检法及行政机关发送“环境资源案件季度通报”,提醒相关部门及时关注流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问题案件,助力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提升。

  三是加大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力度。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已经公开发布典型案例12案,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和示范引导作用。针对具有普法宣传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常态化开展环境资源审判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庭审法治宣传功能。

  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设。先后在焦作武陟、濮阳渠村挂牌成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为公众获取环保知识、举办环保宣传、开展环保理论实践调研、加强社会各界交流协作提供综合服务平台。

  六大典型案例主要选取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生动典型事例,涉及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盗采黄河河砂、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类刑事案件以及因环保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等类型。通过典型案例发布,推动全社会增强环保法治观念和生态文明观念,形成黄河生态共同保护,协同推进流域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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