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治报道(贾志强) 从5月开始,山西省灵丘县按照中央及省、市关于“大棚房”问题的决策部署,在全县范围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行动,对县域内全部农业大棚和设施农业用地逐个入园入棚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排查原有问题是否按政策要求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新增问题、是否存在漏报、长效监管机制是否落实等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从严整改,“零容忍”刹住“大棚房”问题反弹。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灵丘县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领导组,专门召开会议对“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进行安排部署,印发了《灵丘县“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和《关于建立“大棚房”问题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县委书记李润军专门听取工作汇报,对清理整治“回头看”提出了明确要求。县委副书记、县长张磊多次了解督促清理整治“回头看”情况,解决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县委农村工作会上专门对清理整治“回头看”再部署。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谋划,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回头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反弹,牢牢守住“农地农用”底线。
此次清理整治范围包括三类问题:一是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或按设施农用地审核或备案后,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进行非农业经营的。主要包括“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经营性住宅以及餐饮、住宿、娱乐、会议等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主要包括:住宅、餐饮、娱乐、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严重超标准,以及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主要包括:以农业大棚名义进行非农业经营性开发的,农业大棚看护房超过两层(含两层)的,农业大棚看护房占地面积超过整改标准的。
在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行动中,各乡镇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人员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摸排工作中发现的设施农业用地;2019年“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以来未发现、漏报、以及清理整治后新增的,逐村、逐户、逐地块、逐项目进行一次全面起底,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实情,认真甄别、精准判定,逐一建立问题台账,确保不漏一处一栋。县直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问题查处、案件移送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合力完成好“回头看”工作。截止目前,已对全县所有设施农业项目全部进行了排查,排查率达到百分之百。对排查出的问题,分别依法妥善处置,严格按要求整改。对2019年已经查处的大棚问题,组织全面“回头看”,对场地清理不彻底的,要求乡镇、村两级限期整治完毕。
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的同时,灵丘县也把建立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作为重要内容,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田长制”,设立“大棚房”问题专用举报电话,建立设施农业用地审批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启动县级设施农业用地数据库建设,切实实现常态化有效监管,严防“大棚房”问题产生。 责任编辑: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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