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谁来保障大气治理的实施?
各地需尽快编制限期规划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在“清洁空气大会”上表示,地方政府应科学编制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报环保部备案,并向全社会公开。
根据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直辖市和设区市的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城市人民政府每年应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依照上述法律依据,王金南将全国城市分为空气质量已经达标的领跑城市、空气质量实现达标的达标城市、空气质量尚未达标的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恶化的恶化城市。
王金南强调,对于已达标城市,地方政府应该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不恶化,并进一步改善;对于临近达标城市,地方政府应承诺在“十三五”末实现基本达标;对于污染较重的城市,地方政府必须尽快编制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确定最终达标期限。
“限期达标时间表确定出之后,必须经当地人大备案批准,向老百姓公布,这样把环境质量负责制真正落实下来。”王金南说。 5/5 首页 上一页 3 4 5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