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在首个环境日,为提升公民对环境资源问题的认识,提高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意识,激发公民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积极参与环境资源保护,新疆疏附县人民法院组织部分干警来到县城中心地段,通过现场讲解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积极宣传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
据悉,该院当日现场解答过往群众1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300余张。(通讯员 韩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