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湖南省南县严格“计划执法”程序,对重点的涉水、涉气企业以及有污染隐患和投诉的企业展开反复督查监管,有效保障了县域环境安全。
县环境监察大队全年依法查处8家存在隐患企业,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到位。10月中旬,环境监察人员在常规检查中发现,一养猪场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废水通过沼气池初步处理,排向了周边抗旱渠;部分粪便直接排放场外池塘内,蚊虫滋生、恶臭气体扑鼻,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监察人员当即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完善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图片资料等相关证据链,责成养猪场3个月内完成整改。同时,将本案列为2014年南县“打击不法排污企业,维护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挂牌督办案件。(通讯员 陈立志)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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