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损害群众环境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辖区内环境安全,湖南省南县环保局按照《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的通知》,认真制定《南县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组织精干力量,全面开展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行动。
此次行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县域所有有排污行为的企事业单位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污染隐患综合评估,划分等级,建立台账。通过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关闭一批、停产一批、处罚一批、限期整改一批突出环境污染隐患,预防和遏制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确保环境安全,提升南县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县环境监察大队、监测、减排和投诉受理中心形成联动,组织辖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企业、规模养殖企业、饮食娱乐服务企业、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就环境污染隐患开展自查,填报自查表;环保部门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其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辖区内大排查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县环保局统筹协调,集中全县环保系统执法力量,对群众反应强烈、反复投诉、信访积案和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对历史遗留废渣、关闭企业遗留问题进行全面复查和核查,填报复查表,详细掌握违法事实和污染隐患。对非法企业、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企业、淘汰落后设备(生产线)、风险隐患突出且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提请县政府取缔关闭。对存在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的,一律停产整治。对违反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污染防治设施、应急设施不配套,超标排放的,一律依法查处。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对所有的环境问题一律责令限期改正。(通讯员 陈立志)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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