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环保局日前组成15个督查组,从即日起到今年年末,在全市范围内对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切实改善冬季环境空气质量。
据了解,此次专项督查将每周至少抽查20家企业(单位),重点督查企(事)业单位锅炉及污染防治设施使用管理情况,燃料存放管理和灰渣暂存处置情况,火电、水泥、铸造、石化、喷漆、涂装等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无有效防护防治措施和无组织排放粉尘、废气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露天堆存煤炭、粉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管理情况,密闭存储、覆盖防尘、喷淋抑尘、设置围挡等防尘措施落实情况,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及枯枝落叶等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同时督查各县(市)环保局、各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人员是否按有关要求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否及时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做到人员到位、检查到位、整治到位、处罚到位。
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督查重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将检查结果作为环保目标责任制评比内容。(记者 富沛海 通讯员 李春晖 李斌)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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