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自2013年9月6日起正式实施。方案提出,河北大气防治的总体目标是:经过五年努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力争再利用五年或更长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
方案要求,要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城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到2017年实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的总目标,为首都及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重要贡献。为此,河北将采取50条措施,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
方案还提出,到2014年,河北将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城市建成区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到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完成80%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全部淘汰“黄标车”。
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杨智明表示,目前,河北11个设区市均建成了按新的空气质量标准要求进行监测的自动监测站,各市政府已基本完成了《城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强化一系列重点推进措施。河北省环保厅将每月公布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每月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最差、最好的各20个县(市、区)名单。(记者 马竞 实习生 周宵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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