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中共宜宾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院《宜宾市检察机关关于实施环境兴市战略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创优环境、转变作风、服务于屏山环境兴县战略目标,着力为全县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四川省屏山县院党组高度重视,采取“四结合”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将环境兴县战略与干部作风效能建设相结合。以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为载体,努力提升检察工作形象,全力营造良好环境氛围。
将环境兴县战略与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始终保持对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办案工作力度,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事关民生民利的案件、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贪污腐败案件,以及发生在行政审批环节、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将环境兴县战略与严厉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相结合。依托现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重点就发展环境、生态环境建设、招商引资环境、投资环境等领域内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做好防控准备,严厉打击上述领域内的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中的司法保护和司法调节作用,为屏山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将环境兴县战略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相结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既要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加强监督,又要强化对行政执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监督,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万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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