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下午,天津市政府召开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美丽天津建设纲要(讨论稿)》及13个专项方案。
《纲要》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把握建设美丽天津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高水平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切实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法制保障等。会议还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关于13个专项方案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美丽天津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实现城市的科学发展之美、自然生态之美、人居环境之美、人文行为之美、生活幸福之美。
会议强调,要做好《纲要》的完善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吸纳,进一步补充有关内容,使总纲和专项方案相互衔接,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压减市级部门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管理,规范财政资金运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加强审计监督等。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市对区县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决定》,报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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