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哪些主要内容?
国务院常务会议最近审议通过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包括10条35项具体内容,重点有六个方面:
一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压缩过剩产能。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钢铁、电解铝、焦炭等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前一年完成21个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任务。压缩过剩产能,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
二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增加天然气、煤制甲烷、煤层气供应,发展核电、水电、风能和生物质能,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强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及山东省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耗煤建设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
三是严格治理机动车污染,提升燃油品质。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加快淘汰黄标车。加快车用燃油低硫化步伐,实行优质优价。实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加强步行、自行交通系统建设。
四是强化综合治理,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采取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工业锅炉窑炉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扬尘环境管理、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北方采暖季节污染控制等综合措施。
五是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尽快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抓紧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根据预警等级,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停产、停止建筑施工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等应对措施。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保障措施。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充分运用价格税收杠杆,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治理大气污染。加快修改“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记者 冯永锋 整理) 4/4 首页 上一页 2 3 4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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