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省环保厅获悉:近日辽宁省“美丽村镇”建设正式启动。辽宁将用5年时间彻底治理农村环境,5年内村容镇貌达到“美丽村镇”标准,将提升近2000万人居住环境质量。
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治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15年末,全省农村垃圾污水和养殖粪便等环境治理初见成效,村容镇貌整洁有序;到2017年末,基本完成全省农村环境治理任务,村容镇貌达到“美丽村镇”标准。
长期以来,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造成的面源污染,一直困扰着农村环境建设,也制约着辽河等省内重点流域的治理成果。此前经过连续3年不间断的辽河治污工程,今年初,辽河已率先退出全国“三河三湖”重度污染名单。
对农村环境治理,辽宁明确要求村内要有垃圾收集池,要有保洁员和村规民约;乡(镇)要有垃圾、污水、养殖粪便处理等设施;建立有制度、有队伍、有设施、有经营的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体系,实现常态化管理。当前,要尽快完成全省农村以垃圾污水和养殖粪便治理为重点的环境治理规划编制;制定全省农村环境治理标准和农村垃圾、污水、养殖粪便等治理设施建设标准;各市、县要组织编制农村环境治理规划;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优先治理。
为解决涉农环境治理资金分散的现状,省政府将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今年优先支持辽河干流区域和大伙房、桓仁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环境治理项目;2014年优先支持大浑太流域范围内的环境治理项目;2015年优先支持凌河流域范围内的环境治理项目。(刘镇 何勇)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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