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孙文学 韩娇娇)2月27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树木遮阴引发的信访案件。“太谢谢你们了,闹了四年的矛盾在你们这里解决了,让你们跑前跑后半个月,辛苦了。”张庄镇村民海某紧紧握着调解员的手,激动地连连致谢。
2月13日,张庄司法所负责同志从镇信访部门了解到,某村64岁村民海某因沿河耕地被河边树木遮阴,导致严重减产,多次上访均未解决。知悉情况后,张庄司法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王新升、谢化才两位专职调解员第一时间介入,对纠纷进行妥善化解。
两位专职调解员及时联系当事人海某了解情况。原来,海某的沿河耕地以前归尹某承包,因河边地势比较陡,尹某买了一些柳树苗种在此处固定河坡。几年后,柳树越长越高,对相邻耕地形成遮阴。4年前,村集体调整耕地后此处由村民海某耕种。海某多次与尹某沟通将树砍掉,尹某不同意。为此,海某多次通过拨打12345市民热线、到信访部门上访等方式,请求相关部门解决。虽然村干部和管区负责人多次介入、多次调解,但仍未能解决此事。随后,两位专职调解员又联系村干部和相邻村民了解具体情况,深入田间地头,实地查看,多方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
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张庄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专职调解员对纠纷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调解方案。考虑到此案由来已久,双方矛盾较深,此前曾就另一地头杨树问题,多次发生纷争,如果直接介入调处,恐难成功,决定采取两步走:第一步,先由村居法律顾问联系尹某,释法析理,讲明利害,导入调解;第二步,再由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
方案定下后,村居法律顾问李娜先行出面,与尹某进行沟通,细致地讲解《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有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其种植的树木对对方土地耕种造成了妨碍,导致了对方庄稼减产,提出通过调解解决的建议,明确告知如果调解不成,对方起诉到法院将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尹某听后表示,之前,海某私自把他地头杨树砍掉,他并未深究,海某可以去法院起诉,自己不会砍树。虽然尹某态度有些坚决,但从其不安的表情和缓和的语气中可以看出法律顾问释法析理有一定效果。针对这一有利实际,两名专职调解员马上进入了下一步的调解程序。调解员不厌其烦地讲理、讲情,结合以前的相关案例,让双方当事人明白走诉讼程序只会“两败俱伤”。根据双方情况,调解员提出三种解决方案,最后“换地”这一方案得到双方同意。经过多次实地查看后,调解员为双方指定一块地,终于得到双方认可,并现场测量,划定了土地界限。历经近半个月十多次的谈话沟通,这场历经四年的矛盾纠纷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张庄司法所坚持访调对接,应调尽调,积极参与信访事项化解工作,不断提升访调对接实效,已成功调处多起信访案件,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信访案件、破解信访难题中的积极作用,既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更在以案释法中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取得了化解纠纷和普法教育的双重效果。 责任编辑:guanliyuan
|